您好,北辰區姚江東路在這種三九天裡還在路面灑水,而且是傍晚灑、白天灑,請問政府部門如因路面灑水導致濕滑行人摔倒、車輛事故這個由誰來負責?大冬天灑水這種行為請問有沒有考慮過後果?想保持環境衛生是不是應該先考慮下由此產生的一系列後果是否有利於百姓,是不是應該人性化些?政府是給老百姓解決問題和困難的,而不是為老百姓制造麻煩的對嗎?希望政府部門可以制止該灑水行為。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接信後,區市容園林委領導非常重視,立即責成調查處理,現將有關情況回復如下:
按照1月13日“美麗天津一號工程”清新空氣行動分指揮部督辦單要求,即日起至3月15日,每日六點至二十二點,對鐵東路及輔道、淮河道及輔道等道路落實每日6次的鹽水降塵及濕掃;姚江東路(含淮河南道、汾河北道、汾河道、汾河南道)落實每日8次,並且根據區長指示精神,區清指辦與區監察局將聯合對我單位灑水情況進行檢查,如未按要求灑水將追究責任。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區市容園林委委已責成環衛所調整灑水時間和鹽水濃度,嚴格控制在5°-10°之間,安排專人加水並做好記錄,避免路面結冰。確保灑水車輛按督辦單要求對上述道路進行灑水降塵的同時,不影響行人出行。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