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武清區行政審批局進行了認真的調查。武清區行政審批局社會事務科就該網友提出的問題回復如下:
目前,在武清區開餐館的辦理程序分為兩種情況:
一是面積在150平米以下的,需要到食藥監局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到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到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證,不需要到社會事務科辦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二是面積在150平米以上的餐館,根據市衛生監督所的要求,除需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外,還需要辦理公共產所衛生許可證。
辦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需提交如下材料:
1、衛生許可證申請表;
2、房產使用證明;
3、經營場所的平面布局圖(包括衛生設施)、方位圖;
4、提供由取得市衛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資格的機構出具的相關衛生的檢測報告(含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監測報告);
5、企業的衛生管理組織和制度;
6、名稱核准通知書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7、法定代表人(法人任職證明)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8、從業人員健康體檢培訓合格證復印件;
9、建設項目竣工驗收許可書;
10、彩色照片;
11、衛生專篇。
如有需求,請您到行政審批局一樓社會事務科窗口諮詢,或來電話諮詢。電話為:82132249。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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