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寶坻三中的一名教師,前不久,校領導向我傳達了上級指示:告訴我是2016年8月退休,而實際的日期應該是2017年6月。為什麼提前10個月呢?說是按照當初入團時,我填的出生日期是1961年8月,而實際的出生日期為1962年6月,只是當時沒有查看戶口本,現在我的戶口本和身份證都是這個日期。我把情況反映給領導,領導的答復是:天津市人事局規定是離退休人員的離退休時間以最初填寫的檔案為准!我的問題是為什麼不以戶口本和身份證為准呢?
我們學校還有一名教師也是這個問題:她叫鄭秀婷,她的實際出生日期是1962年8月,可是領導告訴她退休的時間是2016年8月。
退休這麼嚴肅的問題,時間為什麼以入團時填寫的時間,為什麼不以戶口本和身份證為准?現在國家要推遲退休年齡,我就想多為國家做些貢獻,可是卻要我提前退休,我不理解。如果地方出臺的政策不合理,那為什麼不調整、不修正呢?
請有關部門給我解答。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區領導十分重視,已責成相關部門進行辦理,待有確切結果將向您再次反饋。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寶坻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尊敬的“賈淑萍”網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區教育局已與您取得聯系,並就您反映的問題作出詳細解釋。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