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搬家前住在天津市南開區廣開五馬路的私產平房,88年因廣開二緯路擴寬被拆遷,後被安置為公產房。當初承租人是老太太的名字,我們同居一室。95年老太太去世後變更了承租人。現事業單位給職工一次性房補的核檢時,單位領導說像這種情況按有房算,不給全額補助。還說99年6月30日以前過戶的都按有房算,99年6月30日以後過戶的按沒房算。請問是否有這方面的書面文件?另外我們夫妻雙方均未享受過福利分房,從戶口上也反映出我們是從原私產房住址變更為現公產房住址的,沒有其他任何住房,這要怎麼算?關於天津事業單位房補的相關文件是市裡統一規定的?還是各區自行掌握的?如果反映問題應該找哪個相關部門?
尊敬的李文蘭網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區市容委非常重視,經核實,您所居住的南開區王頂堤鳳園南裡8-1-603,承租人為您愛人高興江,此房已於1995年6月已過戶到高興江名下。根據相關材料按照紅橋區建立老職工住房檔案工作手冊第八條7項,認定為此房屬公產,屬於面積核減范圍,因此對您的房屋面積進行了核減。對於此政策,區市容委已多次向您進行解釋,希望您予以理解。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紅橋區政府
201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