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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東麗區南程林這2010年買的限價商品房,2013年9月辦理的入住,在第一季采暖期間,由於開發商是15號開始打壓,18號暖氣纔熱,沒過幾天暖氣管爆裂停暖。我在交采暖費時問他為什麼供暖晚了3天,他說他只管收錢有事給熱電打電話,然後我給熱電公司打電話詢問,他們說前倆年歸開發商管,然後我按合同上的電話給開發商打電話是空號,無法聯系,我諮詢物業開發商電話,他們說沒有。我又給東麗供熱辦打電話,他說我們小區不歸他們管也管不了。我又給12319打電話,他們說前倆年他們也管不了,在我們國家這一項是空白,沒有明確管理部門。這樣第一年我沒有交采暖費。到了今年8月分去交采暖費時,他說必須倆年一塊交,我就問他,供熱晚了怎麼解決,他說不知道,這樣我又沒交成。我又諮詢熱電公司,他們說說不清還要我交滯納金。按照天津市供熱條例,開發商已違規規定。求助您幫我解決這件事情。
小區環境周邊差,塵土飛揚,外環線輔路沒法走,坑坑窪窪的還沒有草坪綠化,樹木遮蔭,望能解決。謝謝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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