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人纔引進落戶的時候,新生兒的戶口必須先落到原戶口上,再采用投靠的方式,纔能落到天津戶口;需要兩次辦理戶口手續,要在原戶籍地和天津之間來回跑,這樣會給群眾帶來麻煩。
建議:在進行人纔進行落戶的時候,規定新生兒可以待父母落戶後,直接落戶天津市戶口,避免先落戶,再遷移,折騰老百姓。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10月17日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