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長您好!
第一年·2010年入住12月20日通氣到2011年3月10日 室內溫度15度以下。
第二年·2012年12月6日開發物業派人來看室內溫度14度以下,到13年1月11日溫度13度以下。母親多次聯系開發和物業和供熱公司推諉不管。
第三年·2014年1月6日下午供熱公司來人姓王師傅修理後室內溫度15.6度以下,溫度不達標。2月24日上午來4人,檢測室內溫度16.8度,寫在表上是17度,當天室外溫度10度,還是不達標。
2014年11月10日強行拆管道停氣。12月26日下午開發物業楊經理派常浩工程師帶人給暖氣管道打水壓,結論是暖氣管道地下漏水,造成暖氣不熱,房屋內部潮濕變形開裂。
領導該管理他們了。買房為了老爸老媽養老用,可是現在變成冰窖沒人管,現在老爸媽只能外面租房住。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接信後,區房管局領導高度重視,責成區供熱辦處理您反映的問題 ,現將處理情況回復如下:
接到信訪件後,區供熱辦立即與您所屬供熱站取得聯系,通過了解情況,您為第四年欠費用戶,已被供熱站強行停氣。供熱辦繼續再與您進行溝通時,您稱自家供熱管道不熱為開發建設單位初始設計安裝問題,但糾結於為何管道不合格供熱站會接手其小區的供熱管理工作,至回復此件時供熱辦正在聯系該小區供熱站以及開發商物業管理公司溝通此問題。如再有相關問題,可及時與供熱辦溝通。
區房管局在今後的工作中,將嚴密關注供熱中出現的各類問題,做到早發現、早解決,同時希望居民給與充分理解和支持。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5-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