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住東麗湖萬科城閱湖苑2號樓6層,自今年供暖以來室溫白天在15-18之間晚上在15-17度之間,供熱人員多次放水放氣無明顯變化,尤其遇到天氣降溫室內一直15度左右,供熱站回復派技術人員專門維修至今仍無消息。
2.供熱站同意測溫,不達標退取暖費,但退費不是最終目的我們需要的是溫暖的室溫。工作人員室內測溫沒有按照標准規范操作且測出溫度均超出我們溫度計1-2度,測溫結果總能維持18度多點。
3.溫度不達標工作人員不是想盡辦法解決問題而是分析房子建築和裝修問題,交房前3年室溫一直正常說明房子朝向、樓層及保溫沒問題。至於裝修也不應該和別人家差出10度溫差。
4.入戶供水溫度不知道有沒有明確規定,供暖至今進水溫度為40-43度,回水35-38度,水流量9.5-1.1之間,這些數據不知是否符合規定。
尊敬的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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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麗區政府
2014年12月18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得到回復如下:
目前已安排維修人員上門維修,溫度已好轉。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