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2014年11月9日東麗湖房子地采暖堵頭斷裂,導致房屋地板、冰箱、櫥櫃、牆體及其他鄰居的房屋不同程度損壞。地采暖堵頭斷裂純屬產品質量問題,萬科開發商目前已將堵頭換上,可是我家的損失誰來賠償?沒有任何說法,難道萬科開發商出現的產品問題由房主承擔嗎?這合理嗎?萬科拿不出產品質量的合格資料,這正常嗎?作為萬科這麼大的集團公司,只顧掙錢,用的采購方及施工方的產品質量監督是否到位,產品質量問題是老百姓的命根子, 今天你家的房子出問題,明天還會有更多的問題出現,難道就沒有一個為老百姓維權說話的地方嗎?相關部門就是拿合同來說話,為什麼不提產品質量問題呢?那我要問了,我們買房子70年的產權,合同中說保修兩年,難道兩年後房子中的任何附屬件,都需要更換嗎?我家發生的損失誰來負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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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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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5年1月8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得到回復如下:
按照天津市質量管理條例規定,采暖系統的保修期為兩年。您購買的房屋已超出保修期。您的損失賠償問題,建議您與開發商協商解決或通過訴訟程序解決相關問題。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