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楓橋園業主,我們一個星期就去那邊一次,十一期間去了,看到有橫幅說以後進出都要刷卡,想著物業十一休息,就等著十一過後去物業辦理。等到10.8號去的時候,平常走的門不讓進了,說是只有卡纔可以進,然後開到另一個門,被告知要收錢了,說是一小時2元,我就說我平常不住那,就一個星期去一次,然後保安很不客氣的說,那你就每次來交10塊的了,又不差錢。然後和他們理論不了,去找的物業,我以為憑房本就可以證明是業主,然後辦個出入證就可以了,然後物業說,以前那種出入證不管用,你就得辦停車位的卡,我說我是業主,憑什麼還要讓我進入自家的小區還要交停車費。她們態度惡劣,大有一種隨便你怎麼著,你就得交錢!!!問後得知,地上停車位沒有了,都是地下的了,停在地下,還要走那麼老遠,還不如就停在院外,各種不合理呀!說報警,物業的更囂張,說隨便,報警也沒有用,還把什麼物業第51條還是多少條的條例搬出來了。氣死了。然後回家呆了一下午就走了,往常都是住一天的,把停車費給保安時,就聽到保安及其大聲的說:‘終於見到回頭錢了,哈哈!!!’這一次以後,我就不喜歡這個小區了,甚至連西青都不喜歡了,覺得這的房子買了也是多餘。之前物業都很好,我們也每次都提前兩三個月就把物業費交了,現在正在著手賣房子了,並且好多鄰居也有此想法,而且,現在買房的都不傻,都會看看房子的網評,估計楓橋園在這麼折騰下去,都會把西青弄臭,反正我是不會讓我的朋友都去西青買房了。
尊敬的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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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區政府督查室
2014年10月21日
您好!經調查,該小區物業公司經征求業主意見,超過二分之一業主同意實施車輛刷卡進出小區,並對未辦理車輛出入卡的臨時車輛進行收費。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