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港東新城路口沒有交通燈,因此出了不少事故。以前也有人反映類似的問題回復總是“車流量不夠或道路未驗收”,這些回復值得商榷,路口設置交通燈又不是開KFC還要考慮人流量?只要是容易發生事故就應該設置。道路未驗收的理由更加沒有說服力,好多道路都完工三、四年以上了,怎麼可能沒有驗收,難道要等路壓壞了來驗收?請相關部門本著為群眾辦實事的態度,把路口交通燈安裝上,不要敷衍推脫。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10月17日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