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反映的問題就是,當初朗園村靠著京津公路的土地按照門臉地租給我們,我們蓋好門臉房或自用或出租,但是前倆年村裡開發房地產,把地收回,說是以後還房,可到現在也沒信啦,多次找到鄉裡,鄉裡領導也不給答復,當時簽的租地合同的村長也都跑了,不知去向,又換了新的領導,我們現在不知道該怎麼辦。希望給予解決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接到您投訴“自己租用的朗園村靠著京津公路的土地被收回後,至今未得到還房問題”。雙街鎮政府非常重視,現將調查情況答復如下:
經查,2008年天津市實施了京津公路擴寬改造及綠化工程,您家的門臉房區域在公路拓寬工程范圍內,按照當時的拆遷補償標准,村已支付了您地上物相應的補償款,您本人也已收到。至於當時朗園村村主任個人承諾的還房事宜,雙街鎮政府並不知曉。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雙街鎮政府
2014-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