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區陽光卡蒂爾小區房屋漏水問題在您這反應過多次。我也是這個小區一住戶,自2009年買了房子後就有漏水問題,從2009年就開始向物業和您這個專欄反映。現在聽物業說能用住房公積金維修了,1月5號開始量漏雨面積。但是我家還不能修。物業說因為我家那樓同意用住房公積金的住戶不到三分之二,說有規定不到三分之二同意維修的不能使用公積金修。可是我家在雨天時無論屋頂和窗戶全部漏水,雨天不能工作,只能在家接雨水,這個情況已歷時了六年,現在有這用維修基金處理的機會,又不給我修,我真不知該怎麼辦,房屋漏水六年,開發商不給修,物業管不了,想用維修基金修又不行,讓我這個住戶怎麼辦?請政府幫幫我們漏雨戶吧。維護我們消費者的權力吧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接信後,北倉鎮社區辦立即與卡蒂爾社區居委會取得了聯系對您反映的問題進行核實,並責成卡蒂爾社區居委會對投訴人反映的問題進行落實,具體落實情況如下:
您反映的其房屋漏雨問題情況屬實,現陽光卡蒂爾小區所有房屋都過了保修期,開發商不再負責維修,只能動用業主的房屋維修基金進行維修。根據動用維修基金的相關規定,只有所在樓門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纔能動用。但目前該樓門同意使用維修基金的業主沒有達到三分之二,因此物業公司無法進行維修。近期居委會將協同物業工作人員入戶做業主思想工作,爭取讓大多數業主同意使用維修基金。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北倉鎮政府
20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