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在天津工作的一個外地員工,剛辦理了居住證,去公司辦積分入戶的時候,人事科說不清楚這件事情,沒有人負責,讓我自己去辦理,公司可以出證明什麼的。後來我去天津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問了一下,材料接收只針對公司,不接收個人的,讓我去勞動局反映。我給勞動局打了個電話,他們說勞動局不辦理積分入戶,讓我去行政許可中心反映。各方都來回踢皮球,請問這種情況去哪裡反映,哪個部門負責這些事情。謝謝!
尊敬的高鵬飛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結合工作職責,答復如下: 按照《天津市居住證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符合申請條件的居住證持有人,由用人單位收集匯總其申請材料,到市行政許可中心提出積分入戶申請。”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責任為本單位居住證持有人辦理積分入戶相關手續。員工可以向人力社保部門提出申訴。”因此,您可向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門提出申訴。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市發改委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