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我已2013年8月在武清區於64萬購買的商品房且一次性付清的房款。於2014年9月29號遞交藍印材料,區公安局與2014年12月20號左右通知被退件,理由是出生證明不規范。我們就一個孩子,出生證明及准生證都有,而且孩子早在老家已上戶口。這樣要求我們做DNA是不是不合理。目前是預約做DNA都快半個月也沒消息通知,孩子明年就要上學了再耽誤就誤了明年孩子入學了,請有關領導盡快答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公安武清分局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武清分局回復如下:
工作人員已與您電話溝通,為您答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