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北辰區領導:
我和妻子分別為雙街鎮張灣村和小街村村民且同為農業戶口。二人於2014年11月辦理了結婚證,婚後欲將女方戶口遷入男方一邊,但派出所卻以兩村均為平改村,所以不予辦理。
對此我本人實在難以理解,煩請政府可以給予一個適當的說明。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接信後,公安北辰分局雙街所民警積極聯系您,認真為您解答了相關政策事宜,您表示理解。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