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耀華嘉誠國際學校高二部分學生與耀華中學高二學生被混合到同一個教學班中進行授課,沒有利用其獨立教學場所進行教學,是民辦普通高中利用非閑置性公辦教育資源的行為。而且,耀華中學,耀華嘉誠國際中學,耀華濱海學校三所學校負責人交叉,難以保證三所學校的教學資金的獨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