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委領導:
你好!
關於“學校違反減負規定”的投訴,有如下疑問,向您請教:
之前涉及“學校違反減負規定”的投訴,都會得到正面答復,現在答復中卻只有中學處的電話。既然中學處屬於教委,為什麼教委不能通過網絡平臺直接受理並正面答復?以後能否向以前那樣,對這些問題都給予正面答復?
在補課問題上,有的區教育局和學校是利益共同體,缺乏遵守《減負規定》的動力。請問,如果遇到區教育局對轄區學校補課上早午晚自習的情況姑息縱容,教委有哪些處理辦法?若區教育局確實存在包庇縱容的情況,教委是否會連同區教育局一並處罰?
期待著您的答復,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