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區領導好:
本人原居住北辰區天穆鎮馬莊大樓,2005年11月配合西北半環拆遷改造工程房屋被拆遷,2009年1月還遷至藍岸森林小區,至今將近6年時間房屋產權證依然沒有下發,這件事很不符合常理,同時也對百姓生活帶來很大不便。本人自2014年11月26日開始信訪,在信訪辦同志的協調下,感覺矛盾主要集中在2012年5月開始實行的《天津市購買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明》上,房屋開發商北辰區建設開發公司下屬天津市宏佳安居建設有限公司提出,該證明應由還遷業主本人持相關資料到原房屋拆遷單位北辰區房管局下屬天津市辰苑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自行辦理,而辰苑物業現實際領導,北辰區朝陽樓房管站陳站長則回復,從未聽說過該證明,請區領導盡快明確兩單位職責分工,以便盡早解決該小區房屋產權證久拖不下問題,為百姓解決實際困難。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接信後,區房管局領導責成征收辦對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處理。現將相關情況報告如下:
經查,您提出的藍岸森林小區房屋產權證久拖不下問題,區房管局征收辦聯系各相關單位部門詳細了解情況,藍岸森林小區的保障房錄入工作正在分期分片進行之中,經過錄入、審核、上傳等程序,確定信息,辦理<定向安置經濟適用房資格證明>。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