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和平區甘肅路尚府雲臺花園的業主,我於2017年買的此商品房,現在7年過去了,產權證遲遲不下。向政府部門多次反映此問題,得到的答復是開發商與建築商有矛盾,房子配套費沒有繳納,所以產權證無法發放。
請問如果政府相關職能部門驗收不合格為什麼允許廣大業主2008年入住,難道不怕出現危險責任事故嗎?如果驗收合格,為什麼至今不發產權證?難道就是因為開發商錢不到位,而犧牲廣大群眾的利益嗎?據業主們反映,開發商並非手裡沒有資金。我們也不希望看見官商勾結的現象出現,因為和平區的房價眾所周知,都是業主傾盡所有買的,產權證不下來,我們心裡不踏實。
希望政府職能部門能夠聽取百姓呼聲,盡快落實產權證問題。
鄭磊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12月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