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愛的領導您好:
我是河東區常州道祥瑞家園業主,我們因河東區政府拆遷於2009年11月購買定向安置的經濟適用房祥瑞家園,至今入住已有五年可遲遲未下產權證,當初與東房安居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內標明在1300日內下房本,至今開發商早已違約。近兩年時間我們曾多次到訪有關部門詢問此事,得到的答復是祥瑞家園周邊配套設施不完善,市國土房管局不予以批准下發產權證,老百姓不知其中內情如何,敢問配套設施未達標為何下發鑰匙讓老百姓入住,其中有關部門是否有徇私舞弊行為??後由河東區房管局出面與我小區業主代表協商歷時三個月定於2015年6月30日前下發產權證,(附件為河東區房管局下發文件並蓋章),因為時間太長了,小區內孩子上學無法落戶,遺產變更無法辦理,買賣租賃無法有效等問題太多,我們只想知道河東區房管局下發的此文件是否真實有效,2015年6月30日前是否確定可以解決我小區產權證問題。
[附件1]
劉雲濤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12月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