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事部、信息產業部文件(國人部發[2003]39號),計算機軟件考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統一規劃。通過考試獲得證書的人員,表明其已具備從事相應專業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從獲得證書的人員中擇優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技術員、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
以上文字引自:http://www.tjitrc.com/Information/InformationDispUI.aspx?ID=117
《關於完善職稱評聘有關政策的通知(津人〔2005〕57號)》附表中並沒有“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的相關說明,是否有新文件另作說明?
問題:已通過軟考中級,是否有資格取得中級職稱?如何辦理,需要什麼手續,以及相關政策文件有哪些?
謝謝。
尊敬的“趙春生”網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