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領導:
您好,本人近期打算購買一套和平區誠基中心住房,有些問題想了解清楚。
1.本人現住房是愛人婚前購買,婚後在2006年曾提取過一次本人的公積金用於提前還貸,目前這套住房的貸款早已結清。那麼現在以本人名義買房時,是否可以按照首套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
尊敬的網友:
您好,個人住房貸款筆數以職工(以家庭為單位)《個人信用報告》和《住房公積金還款情況查詢單》上的記載進行認定。依據您的描述,您和您愛人名下有過一套住房貸款的記錄,您再次申請貸款,應認定為二套貸款。更多問題請詳詢公積金熱線12329,並歡迎您瀏覽我們的網站:。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4-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