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辦理積分落戶相關事宜,因我簽訂勞動合同與繳納社保名稱不一致 導致不能辦理。求助解決方法!本人在東麗工作,公司委托易纔給員工統一繳納社會保險,我現在就想諮詢一下我這種情況需要哪些證明纔能辦理積分落戶呢?
尊敬的網友:
您好,相關工作人員已與您取得聯系並向您做出解釋。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