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領導:你們好!
97年因擴路我家坐落在南市的房屋拆遷,並將補償款以開具支票的方式購買了河東區建委美東房地產開發的河東區衛國道順達西裡6號樓一套單元住房,購房票據當即由美東房地產轉回南市拆遷辦公室入賬。因為手裡沒有購房票據,該房屋產權證一直不能辦理。諮詢一下,像我這種情況,購房17年了,依據購房協議能辦理產權證嗎?如果不行的話,有什麼可以補救的措施嗎?
尊敬的劉君一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非常重視,立即責成區建委調查處理。目前,此問題正在調查中,待調查處理完畢後我們立即將相關情況告知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
2014年10月13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非常重視,立即責成區建委調查處理。區建委表示派人員與您聯系,溝通此問題。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