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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14日開始取消貸款擔保費,10月9日之後繳納的可以退還,那我們之前繳納的費用能不能退呢?
本人在10月之前貸款買了一套房擔保費用八千塊,我們打電話給津房置業詢問能否退還,被告知只有提前還清纔能退,可是這裡面有個退費比例問題,按網上公布的退費比率,即使我五年還清貸款我的費用也被扣了一半了,如果我十幾年以後還清這筆錢就被扣沒了
按之前的說法扣的費用是用於管理這項費用的開支,那現在這個收費已經取消了,哪還來的什麼管理開支?10月9號以後辦貸款的人不用繳納了,而我們之前辦貸款的人還在持續被扣著費用,這顯然不合理啊。
我的意見是要麼按規定扣除已經發生費用將餘下的還給我們,要麼這個退費比例不再執行,還清時一並退給我們。
津房置業的人不能以一句國家規定的10月9日之前的不變動來搪塞我們,這個理由太牽強了。實際上國家只是規定以後不收取相關費用,並沒有規定之前的按原政策走,即使按原政策那也是已經發生的費用,而不適用還在持續扣款的情況吧?這一點怎麼執行就要看執政者的良心了。希望主管部門考慮我們的心聲,畢竟八千塊錢對一個工薪階層來說不算小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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