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購買的天津市塘沽區響螺灣金岸二道(海濱大道西側)的聽濤苑小區,交房時間為2013年12月底。
到現在為止,開發商也不聯系我們,關於領取房本的事情,也沒有說明為什麼不能領取,按照合同寫的給房本的時間,和違約金,我們也看不懂。所以想,問問,是什麼原因一年了還是不能領取,是在辦理中,還是開發商違約,希望主管部門給予明確,我好知道如何處理,是繼續等待,還是需要向開發商索取違約金。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請您與開發商溝通協商。
特此回復,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濱海新區政府
2014-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