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前妻育有一女,現6歲,離婚協議時孩子的撫養權歸女方所有。現在前妻跟我協商想把孩子的撫養權轉至我名下,請問到哪裡辦理撫養權變更手續,以及需要提供哪些證件資料。
尊敬的蘇先生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已聯系區公證處了解情況。經了解,如您跟您前妻已達成協議,可到公證處辦理撫養權變更的相關公正。反之如您們未達成協議,需通過司法程序進行解決。同時,以上情況,我們已派人員與您聯系,進行反饋。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