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計生委各位領導好:
根據天津市居住證積分管理實施細則中第八條中的第(七)小條中規定需要提供成年育齡婦女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是必須提供的材料嗎?這是個需要哪裡開的證明,如何開呢?還有本人能否在居住地開此證明嗎?在天津已買房,育有一子,請給予幫忙解釋,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收悉。
已與您電話溝通,流動人口婚育證明需在您的戶籍所在地鄉鎮街一級辦理。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衛生計生委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