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下殷莊拆遷後給上的保險為什麼不是第一批的城鎮職工養老而是城鄉居民養老,還有保險什麼時候給繳納,在拆遷時刻已經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但不滿15年的農民政府還會給額外補貼嗎?還是說一直到滿55或60周歲都沒有上過養老保險的農民,政府纔會給上?是以哪個時刻為准?若拆遷時刻沒有上過養老保險,但之後由於參加工作,自己上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人群,政府會把相應的養老保險費返還給個人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接信後,大張莊鎮政府非常重視,現將辦理情況回復如下:
自2010年北孫莊及之後的下殷莊村被拆遷村村民享受養老保障的方式由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調整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下殷莊2011年6月啟動拆遷,對於具備資格滿18周歲至60周歲以下的人員,為其繳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滿15年的人員除外)。
資格認定時點前,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未滿15年的認定人員,政府為其繳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大張莊鎮政府
2014-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