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工作人員,您好
我是軍糧城示范鎮還遷居民,去年年底還遷至示范鎮內,由於原面積不足等原因,當時支付了一部分的房款。為緩解經濟壓力,我想申請提取自己的公積金,查詢公積金提取條件,需要一份購房合同、安置協議及交款發票。但還遷時只有安置協議和交款收據,請問我想補辦購房合同和發票可以嗎?應該怎麼補辦?哪個部門可以解決?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相關負責人已與您取得聯系並告知相關問題。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