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們單位辦的天保酒店健身卡,好多人都沒有用完。前幾天聽說今年年底前必須用完,否則作廢。因為時間太短,卡上的錢根本用不完。這種事是不是酒店說了算,我們作為消費者有話語權嗎?我們的損失誰來負責?實在不行,能不能延長使用一年?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建議您與商戶進行協商或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特此回復。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
濱海新區政府
2014-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