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現在的老公是再婚,我們再婚前都有一個孩子。現在家庭裡只有一個孩子,也只有一個撫養權。我們為什麼不能生二胎?如果我前夫和我老公的前妻再結婚的話(這個可能性小,打比喻),他們也不可以生二胎,如果都不離婚,我們都可以生二胎,那就是4個孩子,可以這樣算纔有2個孩子。再說不好聽的,我們有孩子都離婚了,沒孩子的話,我們這個家庭就能穩定嗎?我們離婚已經很痛苦了,對,原因是我們自己造成的。可是現在已經再婚了,你們領導就都不希望我們幸福嗎?我覺得還是有個共同的孩子,更能維護我們之間的感情,更能讓社會更穩定!!!希望領導可以看一下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收悉。
已與您電話溝通,並解釋了現行生育政策。今後我市完善生育政策時將充分考慮您的意見和建議。
天津市衛生計生委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