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問題已諮詢天津市社保局不屬於該局管理,後於2014年10月16日提交關於(08年被征地,村裡為每位村民繳納養老保險,但當時我已參加工作單位已經繳納養老保險,當時村裡說已經繳納過社會保險的將村裡所繳納的保險金退還本人,但一直沒有退,問過幾次總說很快,但是最近得到答復要到我退休纔能退,想諮詢一下這是什麼情況。這部分資金退還的條件是什麼?至今我未收到關於天津市對被征地人員社保補償金的補償。這部分資金是被征地社保補償金嗎?究竟屬於什麼性質的?由哪裡主管?謝謝。)的諮詢後接到東麗區相關部門電話核實所屬街道後說轉到所屬街道回復。至今未得到回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得到回復如下:
金橋街在為撤村村民參保中,凡是自己上滿城職15年的,都給予退費。具體情況請您到金橋街老夫保障服務中心諮詢,也可撥打電話:84892355。
東麗區政府
201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