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我們是便民61路(大港--楊柳青)民營線路的經營者,自2004年開始,因為原有線路承載力有限,不足以提供沿線居民充足的出行能力。經政府號召,增加便民61路(大港--楊柳青)民營線路運營,我們響應號召,投入了大量的資金,其中包括:入線經營費28.5萬元、更新車輛費35萬元以及每年僱傭司乘人員工資10餘萬元等。多年來,我們為沿線的群眾提供了便利的出行條件,雖然我們和公交三公司所屬公交161路有很長距離的重疊,但雙方一直都合法、有序經營,沒有大的爭端和矛盾。
2014年10月31日,公交三公司在沒有充分調研、評估和考慮同線路民營經營者權益的情況下,私自加車、換車,車輛加寬、加長、加座。公交三公司的這種行為打破了雙方同時運營的基礎,已經導致不公平競爭和商業壟斷。起初,我們要求161路恢復原有的車輛數量,以恢復原有的經營狀態。經與濱海新區大港區多部門的溝通,我們認識到提昇改造國有公交線路的重要性和必然性,我們為了不影響國家發展公交事業,捨小家為大家,同意接受大港區交通局的建議,停止了便民61路的運營,准備將線路和車輛交回到政府手中。
但是,經過一個多月時間的等待,我們接到政府的通知,本次收購政府僅向我們支付30餘萬元的賠償金,與我們的投入和損失相差甚遠,不僅不能彌補我們的投入損失,更無法讓我們及我們的僱工面臨日後的生活壓力。
故,我們誠懇的向各位領導發出求助,懇請領導在百忙之中為百姓做主,給予我們合理的補償和安置。衷心感謝!
我們的要求是:1、賠償我們的經營成本64萬元;2、賠償我們停運以來的各項經營損失5萬元;3、我們的線路經營權是永久的,且距離我們車輛報廢年限還有6年,故我們要求政府賠償一年的收入損失25萬元;4、我們及僱工的安置費用12萬元。總計:106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