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金都花園地上車位要收費,地上車位不是公共的麼?物業把車位租給業主,如果租了以後來朋友家人怎麼辦?
尊敬的金都花園小區業主網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房管局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
房管局回復如下:
《物權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根據這一法律規定,規劃車位產權歸建設單位所有,小區業主可以通過法律規定的三種方式獲得車位的使用權。物業公司所收取的規劃車位的停車費是代建設單位所收取的。
物業所收取的車位費用是體現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裡的,業主買房時已簽署了臨時管理規約,是得到業主認可的。業主的親朋好友,婚喪嫁娶來訪親友的,物業公司是有免費的臨時停車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