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2014年11月24日,全款購置卡羅拉現車一輛,因為沒有購車指標,所以使用的是該汽車銷售點的指標租賃業務,當時該銷售人員答應的是一周之內可以提車,一周之後,我們與該銷售中心聯系,他們給出的結果是因為交管所系統內顯示指標被佔用,但他們給我們車的指標並未佔用,正在協調辦理中,讓我們等待。經過交涉,他們讓我們把車開了回家,但是車的牌照、手續、行駛證都沒有,目前該汽車銷售點給的答復是,港口局正在與車管所協調中,讓我們等待,難道我們花了10幾萬買的車就這樣一直等下去嗎?何時是個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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