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莊街馬家口村,暫無拆遷計劃,由於實際問題,人口多,房子少,3代同堂,需改善自家住房情況,早在多年前,向村裡申請過宅基地,沒有獲批,現計劃在自家現有宅基地上自建二層房屋(在原有平房上接一層),也已被回復不符合村莊規劃,不能批准房產證。
問題:
1、不能批准房產證的法理依據是什麼?
2、自家宅基地什麼情況下纔可以批准房產證呢?
3、什麼情況纔能夠批准宅基地呢?
謝謝
尊敬的楊先生: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黃莊街道辦事處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
不能批准房產證的法理依據是不符合村莊規劃。自家宅基地在一個四至之內只能有一處主房,在原宅基地范圍內,不能再新批第二所住宅。在本村有未分配的村莊建設用地的情況下,符合宅基地審批條件依照相關程序可以批准宅基地。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