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市教委領導:
您們好!
我是一名藍印高一新生的學生家長,2014年12月2號我們收到學校通知,要求12月10日之前提交轉學證明,之後,我立即回河南老家辦理此事。現遇到問題需要緊急諮詢:
今年天津市通過網絡平臺來提交轉學的相關手續,但目前河南省教育廳給信陽地市教育局通知,由於學業水平考試和高考報名的問題,要求地市教育局停止高一學生的異動;到3月份左右開始恢復正常。因此,在我們天津校方提交轉入申請時系統不能自動處理。
按照天津教育局時間安排,需要在12月份辦理轉學手續。我知道,兩地教育部門的工作時間按排,都屬於其職權范圍內的事情,都沒有違法和過錯。但是,這種時間安排之間的差異,可能導致我無法成功辦理轉學籍,以致於影響學生的正常成長。
雖然我將努力辦理此事,但是,如果在12月份無法實現系統間的轉學辦理的話,天津市教育局是否能按便民、合理、實事求是原則,考慮我們河南家長的實際情況,讓我們提供相關的資料和證明,等系統對接後再在系統裡實施相關的手續?
非常感謝您的關注!
此致
敬禮
盼復!
學生家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