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請問沒有物業管理的樓區片,每個月的衛生費收費標准是多少。
謝謝~~
尊敬的藍女士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結合工作職責,答復如下: 市市容委、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市環衛局《關於調整居民衛生清潔費標准的通知》(津市容委[1995]27號)規定:“居民衛生清潔費收費標准由每戶每月0.3元調至於1.0元,調整為最高不超過2元,上述收費標准自1995年4月1日起執行。” 市政府批轉市市容委、市財政局、市物價局擬定的《天津市征收城鎮居民生活垃圾處理費實施辦法的通知》(津政發[2001]36號)規定:“居民生活垃圾處理費收費標准為:未實行物業管理的居民每戶每月征收5元,不再另外征收每戶每月2元的居民保潔費。本辦法自2001年7月1日起執行。” 綜上規定,根據您提供的所住小區沒有物業管理的情況,按政策規定,您每月應交衛生清潔費、居民生活垃圾處理費合計為5元。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市發改委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