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下發津國土房管【2014】225號文件關於修改《天津市公有住房變更承租人管理辦法》的通知。新的《天津市公有住房變更承租人管理辦法》自2014年1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同時廢止津國土房管【2007】489號和津國土房管【2008】818號文件。但是新文件遲遲不向社會公布全文,是疏忽嗎?好像不是。發布向社會公布內容,只公布一個題目,失去了存在意義,也是無效的。
閆西廣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