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將於2016年幼昇小,戶口所在地始終為本市河東區,現階段考慮購買河西、和平或南開學區房,後聽說以上三個區必須落戶滿三年,纔有資格報名。想諮詢一下,以上政策是否真實,如果現在購買後再將孩子戶口遷入的話,肯定上不了那三個區的小學嗎?也就是說,我們這種情況只能在河東區本區就讀嗎?如果只能在河東上的話,現在想買一套本區稍微好一點的學校周邊的房子,有三年的要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