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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領導,
您好,天氣越來越冷,作為學生家長,無時無刻不在擔心遠方的孩子,但是在如此寒冷的天氣裡,孩子所在的學校天津中德職業技術學院物流管理專業學校卻組織學生以實習的名義去蘇寧配送倉打零工,並且不去以掛科論處,據孩子說去了沒有床,就只有一個墊子睡在地上,並且住的地方北辰和乾活的空港不在同一個地方,去的學生都需要上夜班,晚上七點多班車接過去,早上八點多送回來,每天包括飯補在內82元,作為家長,我想諮詢下:
1:強迫實習是否符合相關的法律規定?
2、每天算上路程12小時,不算10小時的勞動強度是否符合國家勞動法相關規定?
3、每天必須夜班,夜班纔62塊錢(一天吃飯最少20)一天工資如此之低,是不是存在學校或者老師從中做生意?
4、名義的實習,卻連基本的生活條件都沒有,學生只有一個墊子鋪在地上睡,這麼冷的天氣誰能受得了?如果萬一得了什麼病學校和相關部門是否負責?
請領導白忙之中抽時間看看這種實習到底是怎麼回事!!
另外麻煩問下我留下自己電話了,為什麼說我沒有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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