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於去年10月份新購住房一套,在繳納首付款時開發商就收取了3%的契稅(本人首套房,坐落於西青區張家窩,面積90.03平米,2014年12月31日交房)。後來,我聽說購買首套房而且面積不大於100平的話收取1.5%的契稅,另外,契稅是不是應該在交房時候(或辦理房屋產權證時)纔應該繳納,而且最近出臺了契稅新政策,如果是在交房時候(或辦理房屋產權證時)繳納契稅,那我多繳的部分是不是應該退還?請相關領導進行解答,並告知本人相關的文件或條文依據,謝謝!
劉愛東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