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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家住在普祥裡二期後院小區,感謝今年黨和政府改造了小區,改造時只清理了地上堆積的雜物,對於違章建築如居民私自擴建搭建的陽臺,鐵皮小屋,六樓頂加蓋養鴿子用的房屋等,這些不但沒有拆除一處而且天天有人在蓋,根本無人管理!
改造後原本會引進正規物業管理但是到現在小區連個門衛都們有,收廢品及閑雜人員出入沒人管,前開發商物業門衛小屋租給收廢品的盈利!關於違章建築問題居民不止一次反應給綜合執法,但是沒人管,在迫於壓力下普東街綜合執法雖然給樓頂加蓋房屋的和姚江東路窗戶改門臉的業主發放整改通知書,但是半年多又過去了難道程序還沒走完還是管不了?上月底10號樓1樓一家殘疾人夫妻對其鄰居私蓋陽臺影響采光發生衝突110和綜合執法到場後就是和稀泥誰也不管,綜合執法愣說需要房管部門出證明確認屬於違章建築纔管,這不是笑話嗎?!
蓋小屋的居民理直氣壯說,所蓋的小屋和普東街道辦事處蓋的管搭(居委會周邊及靠姚江東路市場門臉,佔壓消火栓,天天堵車)一樣屬於違章建築歷史遺留問題沒有任何手續,只要管搭不拆,居民私打亂建的陽臺,小屋,私自開窗改門臉等就不會拆除!
請問政府領導,這些違章建築還有人管嗎?管得了嗎?最好的辦法是無論管搭私搭只要沒有規劃國土部門的手續就全部拆除!如果這樣一視同人,綜合執法能夠執法必嚴,不管是街道還是個人老虎蒼蠅一起打,那麼普祥裡小區的違章建築自然就會消失!你們說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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