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你們好,我想問下關於房屋買賣協議是否有效,本人外地人,在天津東麗買個二手房.雙方只是簽的協議(因為是拆遷樓房,沒有房本)這所樓房到我這裡是第二個買家.他們以前的房屋買賣協議也都在我這裡.不知道協議是否可以作為買賣房屋有效證明.
常磊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