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武清區有一套住房,一直沒有居住(出租),今年入冬前忘記辦理停供暖氣手續。前幾天物業催我繳納今年的暖氣費,由於此套住房短期內我還不能居住,因此請問我該怎麼做纔能把損失降到最低?我能否不繳納暖氣費?如果不交的話,後期有什麼影響?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