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區宸欣家園西南側有一個待建的商業設施。
業主在近期辦理房產證時,開發商強制業主簽訂不合理協議,商業設施在建設過程中,如果對樓體產生任何不利影響,開發商不予承擔任何責任,以此來推卸責任,否則不予辦理房產證。
近期,本市媒體報道了多起因居民樓周圍違規施工,導致樓體開裂的事件。宸欣家園開發商這種以不給辦理房產證為要挾的行為,希望政府能夠予以治理。
申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