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您好:您的留言我委已收到。對您所提出的問題答復如下:
依據《天津市建築物外檐、構築物、圍牆和其他設施進行裝修、改建、改變的,或者設置各類標志設施行政許可實施辦法》規定,您需要備齊①房屋產權證(涉及租賃關系的,須提供租賃合同);②改變原建築結構的,須提供規劃、房管部門的批准文件;③建築物原貌實景彩色照片(A4紙型)四張;④計算機繪制的彩色效果圖(A4紙型 晝、夜景各四張);⑤施工單位的安全施工保證書(窗口領取);⑥涉及到相鄰關系的,提交相鄰人同意裝修的書面協議(窗口領取);⑦營業執照和屬地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或機關事業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等要件,到天津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河東區紅星路79號)市容園林委窗口領取《建築物門面裝修改建行政許可申請書》(或登錄天津市行政審批服務網點擊“表格下載”下載申請書一式四份),填寫並加蓋申請人印章後辦理,諮詢電話:24538894、24538895、24538896。
但是依據您對所申請事項的描述,我們無法了解詳細情況,建議您先持安裝玻璃幕牆的效果圖到窗口諮詢,以便為您提供具體指導。
特此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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