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北辰區,普東街富宜裡小區的居民,我和我媳婦剛生小孩,我兩是屬於復婚,今年七月份各種原因離了一次婚,一個月後復婚,離婚之前媳婦已經懷孕,准生證什麼的都是在我兩結婚的時候辦理的,復婚一個多月後小孩出生,後來小孩出生後去北辰區給小孩上戶口,但是派出所讓我做親子鑒定纔可以,天津市是有這樣的政策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接信後,公安北辰分局戶籍科工作人員已與你取得了聯系,並就你提出的問題予以了解答。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4-12-1